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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厂一周遭遇工伤协调未果 凶手捅杀两台商高管判死刑
2009-11-03 作者: 记者 《世界咨询师》 评论:0条 (我说几句)
入厂一周遭遇工伤,右掌被截。因赔偿纠纷,东莞大朗一家五金厂工人刘汉黄捅死两名台湾籍高管并致一人重伤。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汉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给三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共人民币120多万元。
26岁的刘汉黄,是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太平营乡永红村一组的土家族男子,因右手掌被冲床轧断与厂方协商工伤赔偿近10个月未果,2009年6月15日,他持刀将东莞大朗镇展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高管刺成两死一重伤。
被机器轧断右手掌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汉黄于2008年9月22日进入东莞市展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并从事冲弯工作,同月28日在冲床机器作业时被轧伤,致右手掌被截肢。刘汉黄就工伤赔偿问题将展明公司诉至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展明公司须支付给刘汉黄人民币168687.87元。刘汉黄与展明公司均不服,向东莞市中院提出上诉。
外出受阻连捅三人
6月15日12时45分,刘汉黄从公司外出时被公司保安阻拦,保安声称是展明公司副总经理即被害人邵某吉交代的。几分钟后,被害人林某腾驾车外出,刘汉黄见状上前拦车,林下车和刘理论,后邵某吉和展明公司另一副总经理即被害人赖某瑞来到展明公司门口,和刘发生争吵,赖将刘推出公司门外。
刘汉黄十分气愤,遂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弹簧刀,朝赖某瑞的腹部、腿部连捅数刀,致赖倒地。邵某吉见状朝顺兴二路北方向跑去,刘汉黄持刀紧追,林某腾也从保安室拿起一根铁管随后追去。在南雁厂门口马路处,刘汉黄追上邵某吉,朝邵的头面部、颈部、背部连捅八九刀。
此时,林某腾追上刘汉黄,持水管与刘对峙。在对峙过程中,林某腾跌倒在地,刘汉黄即持刀朝林的颈、胸、背等部位连捅八刀,后又跑回展明公司门口,朝赖颈部捅了一刀。稍后,刘汉黄被人打倒在地,被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邵某吉当场死亡,林某腾经抢救无效死亡,而赖某瑞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昨日,东莞市中院作出上述判决后,刘汉黄激动地表示自己是逼于无奈才还手的,法院不应该判这么重,他要上诉。
■案情梳理
□公司拒赔酿悲剧
2008年9月22日,刘汉黄经介绍进入东莞大朗镇展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并从事冲弯工作。6天后,他在冲床机器作业时被轧伤,致右手掌被截肢。
2008年11月18日,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刘汉黄的受伤事故为工伤,同月26日,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伤残。随后,刘汉黄与展明公司进行劳动仲裁,协商赔偿10多万元,厂方未答应。
刘汉黄就工伤赔偿问题将展明公司诉至法院,2009年3月31日,东莞第二法院一审判处展明公司须赔偿168687.87元。刘汉黄与展明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期间,展明公司多次要将刘汉黄驱赶出公司,刘以自杀相威胁,才得以留住公司宿舍。2009年6月13日,刘汉黄再次面临被厂方赶走,于是爬上宿舍顶楼以死相逼,最终展明公司和当地政府机关表态,两天后的星期一碰头协商解决该纠纷。
6月15日中午,刘汉黄在公司门口用弹簧刀刺死两名经理、重伤一名副经理。
9月7日,东莞中院对刘汉黄刺杀台商一案公开庭审,刘汉黄庭上透露杀人时动机和反应:“一不做二不休,我想捅了人后自己去公安局自首。”、“脑袋模模糊糊的,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了,不知道哪里是颈部,追到人就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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